早在改革开放初期,我国信托业就开始缓步发展,而中国第一家信托公司——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在1979年成立,这也正式掀起了我国信托行业的发展浪潮。随着改革开放四十年的不断发展,中国信托行业也多次出现大范围整顿现象。尤其是在全球金融危机之后十余年来,凭借着我国资本市场、货币市场以及实体经济的特有优势,信托行业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
2013 年末,信托业资产管理规模占非银行金融机构资产管理规模总量的65.56%,仅次于银行业的金融服务业,成功占据第二的位置,完成了一次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进入了新的质变区间,其发展高度、深度与广度都有所改变。然而,步入正轨的中国信托业依然面临各种挑战,资管新规的出台对于信托业来说就是一场和平时期的战争,给信托公司的传统业务和盈利模式带来了直接冲击,无异于一次新的洗礼,倒逼着信托公司加快转型升级步伐,调整自身的业务模式。
受新规影响较大的,是那些以通道业务和债权融资类业务为主的信托机构,以及风险资产包袱较重的信托机构,而突围之路便是回归“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信托本源。主动树立管理的展业思路,大力培养主动管理能力、专业投资能力。
其次是降低债权融资类业务占比,加快以证券投资、并购投资、项目股权投资、PE投资、投贷联动等为资金运用方式的资产管理业务作为支柱业务的塑造力度,更多地对接标准化债权资产、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摆脱影子银行色彩。
最后是将财富管理业务作为战略性业务进行积极培育,以适应日益增多的超高价值客户对财富安全、财富传承、全球配置资产的需求。此类业务多为单一信托,监管限制不多,信托机构展业的自由度很大。其中具有事务管理特征的慈善信托、消费信托、土地信托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在资管新规要求下,信托业需要回归本源,站在金融业的位置上服务实体经济,实现产融结合。从国际社会来看,土地是最初的信托财产,对于农民来说,更是一种安身立命的家底,如何利用信托方法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实现农民的离家不离土,这是金融业提高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重要途径。养老保障,归根到底是用一定数量的货币来保障老年之后的吃穿住行,虽然现行的养老保障方式非常多,但总结起来更多的还是依靠金融方法。
土地信托是拥有土地经营权与土地使用权的农户作为委托人,或为实现更有效利用土地,提高土地经营收益,或为即使离开土地却依然能够享有土地收益,将土地使用权委托给受托人(信托公司),由受托人或受托人委托的第三人(土地经营者)利用专业知识规划与管理,将土地种植经营的利润作为信托收益分配给受益人的金融行为。农村土地信托与农民的养老保障制度本属于两个单独运行的领域,但将两者嵌套结合在一起,以期更好地保障农民的利益。
这种嵌套框架可以将各个主体有机地联系起来,不仅可以提高政府土地管理的工作效率,有效解决土地经营者缺乏土地的现状,同时也可以促进信托公司的转型升级,使其在金融各业的夹缝中找到自身的独特优势。
在新规的出台下,增强创新能力,发挥制度灵活多变的优势是信托业的首选出路。信托的应用空间可以与人类的想象力相媲美,在激烈的资管市场竞争中,信托公司要充分发挥信托制度的创新优势,以不变应万变。
具体来看,信托公司可以大力发展具有信托制度优势的业务领域,诸如资产证券化业务、家族信托业务、保险金信托业务、慈善信托等,这些业务都是在英美国家长期发展并形成成熟经验,并充分证明了信托制度在这些领域具有非常突出的制度优势。另一方面,信托公司需要提升市场敏感度,要勇于抓机遇,勇于发挥创新和创造能力,将社会需求与信托制度充分结合,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重大需求,这方面表现在可以利用信托制度深入挖掘我国的养老需求、财富传承需求、消费需求等,扩展信托制度应用广度和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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