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境外信托?境外信托与境内信托有什么区别?

来源:AWSG爱保信发布时间:2020-12-10 13:22:27

家族财富传承一直是个世界性的难题,也是富豪们永远关心的话题。在中国,改革开放30年造就了一大批家族富豪——正如最近现象级演讲《后浪》中所提到的那样,这些见证了中国改革开放的历史、书写了自己商业传奇的“前浪”们不少都有激流勇退、将家族企业和家族财富传承给“心中有火,眼里有光”的下一代“后浪”们的打算。因此,如何使家族财富基业长青,永葆芳华,顺利地完成财富的代际传承,已成为“前浪”们所关注的焦点话题。

信托相对其他理财产品而言更复杂,只有深入了解境内外信托的区别、优劣势,才知道怎么做决定。总体而言,境内外家族信托在概念、法律监管、信托架构、信托财产、信托公司主体等方面都存在区别。


境外信托与境内信托概念区别

境外信托,也称为离岸信托、外国信托,一般是指在财产授予人的注册成立地点以外的司法权区设立的,信托关系人及信托行为一般在境外离岸地的信托。因为特定的属地对信托的定义或法条有相对宽松或特别的政策,或受益人的利益能够得到更多的保护。如一个中国或美国委托人在英属维尔京群岛( BVI ) 设立的家族信托,这个英属维尔京群岛(BVI) 家族信托一般适用BVI的法律并由当地法院管辖。离岸家族信托的设立地和离岸公司的设立地选择是重要因素。通常考虑法律制度、税收政策、国际声誉和维护成本。目前境外信托常用的离岸地点有开曼群岛、泽西岛、BVI等。

境内信托,也称为在岸信托、国内信托,是指设立在国内,信托关系人及信托行为在国内进行的信托。例如,一个中国委托人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家族信托,或者一个美国委托人在美国境内设立的家族信托,都可称之为在岸信托、境内信托或国内信托,在岸家族信托一般适用当地的法律并由当地法院管辖。


法律政策层面的区别

在政策、法律法规方面,由于国内《信托法》是基于英美法律体系建立而成的,对于家族信托,国内《信托法》在法理层面与海外信托并没有很大差别。

中国《信托法》规定了信托关系中,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各自的职责,并且规定了信托财产是指委托人通过信托行为,转移给受托人,并由受托人按照一定的信托目的进行管理或处置财产,以及经过管理、运用或处置后取得的财产收益。

但是在实际操作当中,虽然《信托法》第十五条规定了委托人不是信托唯一受益人的情况时,委托人死亡或撤销、破产、信托可以存续,信托财产不作为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但是信托财产是否能够真正实现隔离,《信托法》是否能够抵抗其他法律如《合同法》等,这一点由于尚未有现实案例,所以存在很大不确定性。


信托财产类型的区别

从信托财产的类型而言,目前境内家族信托还是以现金和金融资产为主,还包括一部分保单,股权、房产虽然可以装入但是成本较高。

境外家族信托可以装入的财产类型非常丰富,理论上法律允许范围内的任何财产都可以装入,如房产、股权、私人飞机和游艇、赛马等。


信托公司主体的区别

海外信托公司多以信托顾问的身份出面,按照委托人实际情况与需求,提供信托方案,税务方案,设计信托设计信托架构,仅一套方案就可收取高额的咨询费用。待委托人同意后,信托公司在协助委托人成立海外信托,并且提供长期的管理、咨询顾问服务,这样又会常年收取费用直至信托终结。

在信托设立上,海外信托多会在离岸岛屿开设子公司,然后将委托人资产转移至离岸公司,并且在公司设立董事进行管理。在委托人生前,离岸公司的董事多由委托人本人、或其他指定的人进行管理,委托人身故后则会由其他指定的顾问或者由信托公司聘用的第三方投资顾问进行投资,以保证信托资产的保值增值。信托公司本身由于为信托关系的当事人,会采取回避,只对信托收益按照委托人的意愿进行处理。这一点与国内信托公司担任信托财产投资顾问的管理不同。

家族信托实体表现的区别

目前境内家族信托的实体表现为信托公司为家族信托在银行开立的信托专户,信托财产在这个专户里进行保管运作、独立核算。

而境外家族信托更像是一个类似公司的实体,由这个实体持有金融资产、股权、房产等各类资产,并由专人进行运作管理。相对而言,境外家族信托虽然受托人选取范围广,可以装入的资产丰富而且资产装入比较简便、成本也不是特别高。

但是不管是境外还是境内,信托公司都需要持有信托牌照方可开展信托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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